吉林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国家卫生计生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关于确 [复制链接]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12-31

国卫医考委发〔〕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年12月31日会议讨论决定,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合格分数线为:
  临床执业医师:
  临床执业助理医师:
  口腔执业医师:
  口腔执业助理医师:
  公共卫生执业医师:
  公共卫生执业助理医师:
  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执业医师:
  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执业助理医师:
  师承或确有专长中医执业医师:
  师承或确有专长中医执业助理医师:
  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
  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
  具有规定学历的蒙医执业医师:
  具有规定学历的蒙医执业助理医师:
  师承或确有专长蒙医执业医师:
  师承或确有专长蒙医执业助理医师:
  具有规定学历的藏医执业医师:
  具有规定学历的藏医执业助理医师:
  师承或确有专长藏医执业医师:
  师承或确有专长藏医执业助理医师:
  具有规定学历的维医执业医师:
  具有规定学历的维医执业助理医师:
  师承或确有专长维医执业医师:
  师承或确有专长维医执业助理医师:
  具有规定学历的哈萨克医执业医师:
  具有规定学历的哈萨克医执业助理医师:94
  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壮医)专业执业医师:
  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壮医)专业执业助理医师:
  师承或确有专长中医(壮医)专业执业助理医师: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年12月31日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分享 转发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