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

首页 » 常识 » 常识 » 重点发力各省行动了
TUhjnbcbe - 2023/8/11 22:09:00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近日,各省陆续印发《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发力医学教育!

经中国教育在线梳理发现,大部分省份要求对医师资格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通过率连续3年低于50%的高校予以减招。仅广东、浙江、四川对此单独做出要求。

同时,部分省份对本省高校医学发展做详细安排,以下为各省文件亮点内容,一起来看:

浙江:逐步扩大医学类“三位一体”招生专业比例

鼓励办学质量优秀的医学院校适度扩大本科医学类专业招生规模。争取增加医学类本科专业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名额。优化调整护理教育结构,大力发展高职护理专业教育。

将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培养作为公共卫生研究生教育的主体培养形式,增加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相关学科专项研究生招生计划数量。

加强高校与高中的合作交流,积极采取措施吸引优质生源报考医学类专业。逐步扩大医学类“三位一体”招生专业比例。

对医师资格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通过率连续3年低于50%的本科高校,连续3年低于30%的高职(专科)院校,调减医学类相关专业招生计划。对住培结业理论考核通过率连续2年排名全国后5%位次的专业基地予以减招。

四川:到年建设35个省级医学本科一流专业

严控高职(专科)临床医学类专业招生规模,加强五年制中高职护理专业教育贯通培养,加大本科护理学专业人才供给。稳步发展本科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专业教育,适度扩大研究生招生规模,新增招生计划向紧缺专业倾斜。

本科基础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药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专业安排在本科第一批次招生。积极争取举办医学教育的在川部委属院校扩大本科医学专业在川招生规模。

实施省级“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2.0”,支持高校争创国家级医学本科一流专业,到年建设35个省级医学本科一流专业。

对住培结业理论考核通过率连续2年排名全国后5%位次的专业基地予以减招、连续2年排名全省最后的专业基地予以撤销。

山西:重点加强山西医科大学建设,综合实力进入全国高校前名

今后5年,重点加强山西医科大学建设,综合实力进入全国高校前名、医学本科高校20强;重点推动山西中医药大学建成博士学位授权单位、长治医学院建成硕士学位授权单位。

重点支持山西医科大学临床医学、特种医学等学科建设,推动医工、医理、医文交叉融合,新增2个左右博士学位授权点;重点支持山西中医药大学中医学、中药学等学科建设,新增3—5个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重点支持长治医学院临床医学、护理学等学科建设,新增3个左右硕士学位授权点;支持山西大同大学建设医学硕士学位点,提升医学办学层次。

全省医学类研究生招生规模逐年递增,到年达到人,其中博士研究生招生规模达到人。

适当调控高职(专科)临床医学类专业招生规模,大力发展高职护理专业教育;稳步发展本科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专业教育,逐步将医学类本科专业招生纳入“第一批次”。

支持山西中医药大学、长治医学院分别开展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建设,支持山西医科大学建设口腔医学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鼓励设置医学技术等交叉学科和新医科专业。

陕西:在省级一流专业建设中向医学专业倾斜

严格控制高职(专科)临床医学类专业招生规模,适度扩大研究生招生规模。强化学科交叉,推进基础医学与临床医学、临床医学与预防医学、医药类与人工智能等非医药类学科的交叉融合。

支持医学专业相关高校试点开展“医学+X”多学科背景的复合型创新拔尖人才培养改革,吸纳优秀非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攻读医学研究生。

加强临床医学、中医学等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省级一流专业建设中向医学专业倾斜,优先支持儿科学、麻醉学、精神医学、预防医学、针灸推拿学、临床药学等医药类专业申报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

加强一流医学课程建设,建设门左右省级医学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混合、虚拟仿真、社会实践等“5类金课”,择优申报国家一流课程。

吉林:加快推进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与吉林省共建吉林大学白求恩医学部

增加研究生招生数量,重点扩大公共卫生、全科医学、儿科、重症等紧缺人才培养规模,适当增加病原生物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等基础医学研究生招生人数。

通过落实国家和省奖助学金*策、提高“推免”比例等措施,吸引优秀生源报考医学类专业。

支持吉林大学、延边大学、北华大学等高校,加强医学院(部)建设,完善大学、医学院(部)、医院管理运行机制,落实医学专业背景的高校负责人分管医学教育或兼任医学院(部)主要负责人的要求,进一步突出医学教育完整性。

加快推进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与吉林省共建吉林大学白求恩医学部,支持地方*府与综合性大学及医学院校开展共建。

辽宁:在“双一流”建设中,加大对医学及相关学科建设支持力度

到年,建成10个左右医学省级以上一流学科,60个左右医学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成50门左右国家级、省级医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门左右医学线上线下一流课程。

严格控制高职(专科)临床医学类专业招生规模,适当增加高职护理类招生规模。

在“双一流”建设中,加大对医学及相关学科建设的支持力度。

医学院校于年底前成立全科医学学院(系),面向全体医学生开展全科医学教育。

加强区域教育医疗中心建设,形成以中国医科大学、大连医科大学、锦州医科大学为依托的辽宁中部、南部、西部地区教育医疗中心,以辽宁中医药大学为依托的中医药教育医疗中心。

上海:推动建立从本科到博士的全链条临床研究类人才培养体系

适度扩大研究生尤其是博士生招生规模,调整研究生招生结构,新增招生计划重点向紧缺人才倾斜;支持“新医科”专业的申报和招生。

探索设立临床研究或转化医学等临床研究类专业学科,推动建立从本科到博士的全链条临床研究类人才培养体系。

支持建设门左右市级和国家级医学类一流课程项目;建设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公共卫生等教学案例共享资源库。

完善跨院校、跨学科人才培养合作机制,支持医学院校联合开展九年制中西医结合教育。

江苏:鼓励高校举办医学类专业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

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校探索本硕博贯通式或本硕博一体化高层次医学人才培养机制。

积极培育并重点支持建设临床医学、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中医学、中药学、护理学、医学技术等相关学科,争取进入一流学科建设行列。

在中小学健康教育中纳入通俗易懂的中医药知识。

鼓励高校举办医学类专业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医院校开展中医药留学生教育和海外中医药学历教育。

安徽:支持安徽中医药大学省部共建

开展高峰学科建设,将临床医学、中药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等学科列入高峰学科建设。

支持安徽医科大学新医科中心建设。增加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相关学科专项研究生招生计划数量。支持高校发展公共卫生博士专业学位教育。

省*府、中国科学院、国家卫生健康委共建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生命科学与医学部,支持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新医学发展、合肥工业大学建设医学工程、安徽理工大学建设职业卫生工程。

支持安徽中医药大学省部共建。强化中医药专业在中医药院校中的主体地位,加强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

江西:建设10个左右医学类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

原则上非医药卫生类院校不举办护理专业,医院等临床实训基地的院校举办护理专业。适度调整临床医学、中医学专业招生规模过大的医学院校招生计划。

调整医学院校研究生招生结构,加大全科、儿科等紧缺专业招生力度,力争全科、儿科等紧缺专业招收数量达到当年总招收计划的30%。

年起,支持南昌大学开展临床医学(全科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培养工作,支持符合条件的其他高校启动全科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招生培养。

建设10个左右医学类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加大医学教育改革创新力度。

河北:吸纳优秀非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攻读医学研究生

扩大研究生招生规模,年均增长7%以上,达到人左右;本科临床医学类、中医类专业招生规模稳步增长,达到人以上;严格控制高职(专科)临床医学招生规模,招生计划在现有基础上每年压缩5%。

开设儿科学相关专业高校达到5所以上,麻醉、重症、感染学科研究生招生的高校达到5所以上。

20个左右医学专业点进入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序列,建设门左右省级医学一流本科课程。

适应高层次护理人才需要,加大本科层次护理人才招生力度,不断提高护理本科专业在年度招生总数的比例。

河南:“十四五”期间,创造条件布局1—2所本科医学院校

“十四五”期间,创造条件布局1—2所本科医学院校。支持具备条件的高校增设一批本科医药卫生类专业。

无相关医学类专业基础的非医学院校不得设置医药卫生类专业。已设置本科医药卫生类专业的高校,其对应专科专业不再招生;高校不再举办医药卫生类专业的中等职业教育。

建设30个左右国家级、省级医学类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推进高职医药卫生类高水平专业群建设。

湖北:推动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医学院(部)建立

扩大本科医学专业招生规模。积极推进“强基计划”等招生方式,不断提高基础医学、药学专业生源质量。探索将预防医学、法医学、药学、护理学等医学类专业纳入湖北省招生改革试点工作。

到年底,共建设50个左右省级医学本科一流专业建设点。

支持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高校建设世界一流医学院、国家医学教育发展基地。推动湖北省、教育部、国家卫健委共建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医学院(部),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加大支持力度,提升共建院校办学能力和水平。

湖南:适当增加本科护理学专业招生规模

依托具备条件的医学相关院校建设2-3个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

逐年减少中职护理专业布点和招生规模,大力发展高职护理专业教育,适当增加本科护理学专业招生规模。

到年全省建设60个左右医学本科一流专业建设点。

广东:加大对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支持力度

鼓励发展卫生健康高等职业教育,大力发展护理等健康服务相关专业;稳步发展本科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专业教育;适度扩大医学研究生招生规模,新增招生计划优先用于医学紧缺专业招生。

加大对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支持力度,创新管理体制机制,提升当地卫生健康类院校办学水平。

支持港澳高校在粤合作举办医学教育办学机构,支持设立粤港澳高校联盟医学类专业联盟,加快形成粤港澳人才协同培养、科研协同创新、学科协同发展机制。

建成一批国家级和省级医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一批高职医药类高水平专业群。

对医师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通过率连续2年低于60%的高校予以减招。

重庆:年力争建成5个左右国家一流医学专业

适度扩大研究生招生规模,调整研究生招生结构,扩大博士招生比例,“十四五”期间医学类博士培养规模达到0—0人。

支持重庆大学、西南大学等“双一流”建设高校加强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生物医学工程等学科建设。支持重庆医科大学、陆**医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重庆学院的临床医学、基础医学、临床药学等学科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名单。

支持重庆医科大学在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下设置的全科、麻醉、感染、重症、儿科、急诊领域扩大招生规模。

支持重庆大学等高校自主设置医学类交叉学科,支持西南大学等高校建设医学与生物学交叉学科群,支持重庆医科大学等医学类高校与在渝其他研究生培养单位开展合作,促进医工、医理、医文等学科交叉融合。

到年,建成10个左右市级一流医学专业,力争建成5个左右国家一流医学专业。

甘肃:年实现临床医学专业省内一本招生

支持西北民族大学和甘肃中医药大学医学教育争创省级医学类一流专业,重点培养临床医学、中医学、药学等基础类人才。

推动河西学院和甘肃医学院加快向现代高等医学教育转型,提高培养医学人才的能力和水平。在兰州为河西学院和甘肃医学院建立医学临床教学实践基地。

扩大省内医学院校医学一本招生规模,年实现临床医学专业省内一本招生。

医疗卫生机构临床带教教师和指导医师要加强医学生的临床教学活动,副高以上职称医务人员每年至少带4—5名高校毕业年级医学实习生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医师。

内蒙古:本科院校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专业全部列入本科一批招生专业

大力发展高职护理专业教育。加大康复专业人才培养力度。

本科院校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专业全部列入本科一批招生专业。适度调整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学等医学类专业为本科一批招生专业。

加大医学一流专业建设力度,到年建设一批国家级、自治区级医学一流专业建设点。

广西:争取中央部委直属高校扩大面向广西的医学专业招生规模

大力发展高职护理、中医学类专业教育,推动护理、中医专业中职与高职贯通培养。

在本科临床医学、中医学、口腔医学等专业实现本科第一批次招生(独立学院除外)基础上,进一步采取措施吸引优秀生源报考医学专业。

在广西高考综合改革落地实施的第一次高考前,逐步实现儿科学、医学影像学、麻醉学、预防医学等专业在本科第一批次招生。积极争取中央部委直属高校扩大面向广西的医学专业招生规模。

到年建设5—6个国家级、10个左右自治区级医学本科一流专业建设点。

推进自治区人民*府和国家中医药局共建广西中医药大学,加快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建设。

本文综合整理自各省*府网站,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教育在线(eoleoleol),违者必究。

1
查看完整版本: 重点发力各省行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