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发布《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规则提出,教师在课堂教学、日常管理中,根据学生违规违纪情形,可采取点名批评、适当增加运动要求、不超过一节课堂教学时间的教室内站立或者面壁反省等方式当场进行教育惩戒。
教师是否应该有惩戒权?惩戒如何能得到学生和家长的理解?怎样实施惩戒才能达到教育的目的?且听我市一线教师们怎么说。
惩戒分为三个等次
征求意见稿提出,实施教育惩戒,应当遵循育人为本、合法合规、过罚适当、保障安全的原则。教育惩戒分为一般惩戒、较重惩戒和严重惩戒三个等次。
(一般惩戒)教师在课堂教学、日常管理中,根据学生违规违纪情形,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当场进行教育惩戒:点名批评;责令赔礼道歉、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适当增加运动要求;不超过一节课堂教学时间的教室内站立或者面壁反省;暂扣学生用以违反纪律、扰乱秩序或者违规携带的物品;课后留校教导;学校校规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
(较重惩戒)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情节较重或者经现场教育惩戒拒不改正的,教师经学校德育工作负责人同意,可以实施以下教育惩戒措施,并应当通知家长:暂停或者限制学生参加课程表以外的游览、社会实践以及其他外出集体活动;承担校内公共服务任务;由学校学生德育工作负责人予以训导;在学校设置的专门教育场所隔离反省或者接受专门的校规校纪、行为规则教育;要求家长到校陪读;学校校规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
(严重惩戒)学生违规违纪、行为失范,屡教不改的,或者严重影响教育教学秩序的,或者有欺凌同学、辱骂殴打教师等恶劣情节的,教师应当提请学校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教育惩戒:给予不超过一周的停课或者停学,要求家长带回配合开展教育;由法治副校长或法治辅导员予以训诫;安排专门的教育场所,由专业人员进行辅导、矫治;改变教育环境或者限期转学;学校校规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
教师不仅教书更要育人
教师到底该不该拥有对学生的惩戒权?有人认为应该,玉不琢不成器;有人认为不应该,老师应该呵护祖国的花朵,快乐教育,循循善诱。
对于问题学生,教师的说服教育很是苍白无力,不能罚站、罚跑、罚打扫卫生、罚抄写、罚背书……至于停课反思就更谈不上。特别是近年来媒体经常报道一些因体罚学生而“摊上事儿”的教师,使教师们在教育惩戒方面更是如履薄冰。
吉林信息工程学校教师袁靖认为,征求意见稿出台及时、必要。现在有些社会舆论导向对教育非常不利,家长把惩戒和体罚划等号,导致教育过程中老师处于弱势,想管不敢管,极其打击老师工作积极性。国家赋予教师教育惩戒权的目的,是让教师们勇于主动地承担起管好学生的责任来,要真正做到敢管、愿管、能管。教师的职责是教书育人,这不仅意味着知识的传递,也包含着行为的指引。对于行为出现偏差的学生,适当惩戒能有效丰富教育形式、强化教育作用。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吉林市万达实验小学校教师张艳秋具有多年教学经验。她说,小学生行为习惯都在养成阶段,对于行为习惯不好的学生,适当的惩戒有利于孩子健康发展。她认为,惩戒的方法和方式还有惩戒的时机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她通常会先制定课堂规则,全班学生讨论通过,然后依据规定按不同情节进行惩戒。惩戒的方式很多:扣除奖励,罚没学习用具,为同学表演等。罚没的学习用品通常是指当堂课用不上而学生在课上摆弄的;扣除奖励包括划掉奖励的印章,撕掉奖励的笑脸贴等。
张艳秋教道德与法治课,她在新学期第一节课时,就给每个班制定道德与法治课的课堂法规,“依法治学”,通常有学生违反课堂法规,第一次提醒,第二次警告,第三次再处罚。
惩戒只是教育的手段
吉林一中教师陈晓梅长期担任班主任工作,是学生信任和喜爱的好老师,送走的每一届毕业生都经常回母校看望她。她认为,教育惩戒手段必须要有,但是手段绝不是目的,而是实施教育的一种方式。现在有的学生在原生家庭中接受的教育就已经出了问题,以至很大程度上出现了恶性循环的态势,所以惩戒是必须要有的,而且要让它合规合法。
“我在班主任工作中经常使用惩戒方法,比如,对不遵守时间迟到的学生,我会让他们迟到多久就站多久;对于贪玩的学生,我就会让他们在别人学习的时候,对他们进行罚站,这样很有效果,这种时候学生往往会很紧张也很在意自己的不良行为了。”对于那些上课溜号,因睡觉给班级扣分,给集体抹黑的学生,陈晓梅会让他们承担责任,让他们懂得弥补和付出。她的学生一般都知道,如果给班级扣分了,会力所能及地做一些补偿,比如给老师买粉笔,给同学买垃圾袋儿等。他们认可被惩戒,也没有抵触情绪。
陈晓梅认为,操作是一门艺术,首先思想工作必须做好,包括家长的思想工作,其次在实施中要因人而异,软硬适度,掌握好分寸很重要,否则就过犹不及了。
手拿戒尺的人要有爱心
有的家长对教师在惩戒时能否一视同仁有疑虑。一些家长认为,现实中常有老师对违反纪律但成绩较好或自己较喜欢的学生“睁一眼闭一眼”,仅点名批评。而在同样违纪时,却对成绩一般或自己不中意的学生施以惩罚。
吉林毓文中学学生处主任段文闯建议,首先要尽可能详细地制定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并将内容广泛宣讲、告知,让所有学生、家长、教师准确了解何种惩戒事由对应何种惩戒方式。同时,惩戒行为的处理过程和处罚结果都应公开,将教师的处罚权置于阳光下。段文闯说,在实施惩戒前,要让学生明白为什么会对他们采取相应尺度的惩戒,让他们对自己的行为有负责和担当意识。只有让学生有明辩是非的能力和养成对自已行为有担当的习惯,才是惩戒的目的。实施惩戒有必要,但手拿戒尺的人要有爱心和原则,这样惩戒后的孩子才能有爱心和做事原则。
教师惩戒措施还应量化
征求意见稿提出,教师对学生实施教育惩戒后,应当注重与学生的沟通与帮扶,注重惩戒与教育效果的统一。学校可以根据实际和需要,建立学生教育保护辅导工作机制,由学校分管负责人、学生工作机构负责人、教师以及法治副校长(辅导员)、司法以及心理、社会工作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辅导小组,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进行专门的辅导、矫治。
教育部在线教育研究中心副主任张秀云教授认为,教育必须有惩戒,没有惩戒的教育肯定是失败的教育。试想一个孩子从小到大,面对纷杂的世界,什么是该做的,什么是不该做的,是没办法分得很清,要靠教师循序渐进的教育与引领。教育的方式方法也不能千篇一律,要多种多样,而且教育环境不同,教育内容有别,讲道理需要慢功夫,立下的规矩方圆是硬指标。社会发展离不开法律法规的建立与完善,保障法律法规的实施执行离不开惩戒。学校的法律法规是办好学校的法律保障,广大学生家长都该支持。
当然惩戒教育不是简单的体罚与变相体罚,把两者之间从理论上、实践上很好地区别开来。班级也是一个法制教育的地方,规则面前人人平等,学校、班级制定的规则,教师就按规则办事。教师不能认为自己是教师,就凌驾于规则之上。当教师处在负面情绪的时候,绝不能处理学生问题。
张秀云建议,征求意见稿还需对学生在校违规行为再细化。将学生在校违规违纪行为跟教师惩戒措施一一配对,这样教师在操作起来能更加具体,易操作,学生哪些违纪行为应该采取哪些惩戒措施,真正做到有理有据。
来源:
江城日报全媒体
责编王译齐
编辑杨世阳
松花江网新媒体
给我一朵小*花
让好友知道你“在看”的精彩内容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