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吉林省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省法院民二庭庭长付丽通报了《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商事案件的工作指引》。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及中央、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防控疫情、保持经济平稳运行的各项要求,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加大矛盾纠纷化解力度,依法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复市,最大限度减少疫情造成不利影响,省法院制定《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商事案件的工作指引》,为全省审判工作树立审慎善意司法理念,统一司法裁判尺度,提供参考依据。
该指引共涉及六个方面、二十九个问题,涵盖民商事审判及诉讼程序等方面内容,注重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大局、维护经济社会发展秩序、依法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利益和诉讼权利。坚持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原则、鼓励交易原则,积极引导当事人平等协商、互谅互让、共担风险、共渡难关,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加强涉民生案件审判,切实保障社会公平正义。针对疫情防控中社会广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