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医保经办服务的便捷性、高效性,简化经办流程,让广大参保人员“少跑路”、“不跑路”。按照“非必须、不窗口”原则,经与吉林市邮*局协商,现推出基本医疗保险费报销、医保关系转移接续邮寄办理新方式。具体办理须知如下:
在使用邮*信箱办理医保相关业务时,请详细阅读以下须知,确认所办理业务后方可使用。一.开通业务项目名称
1、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2、医保关系转移接续。二、是否使用邮*信箱办理以上业务,由办理人自愿选择(邮寄费自理)。如选择使用邮*信箱办理业务,请使用邮*快递EMS邮寄办理业务材料。其他快递邮寄,不予签收。
三、信箱名称地址
邮编:
名称:吉林市医疗保险业务专用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