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部分行业事业单位统计调查的通知》(国统字〔〕16号)要求,吉林市统计局昌邑分局迅速行动,通过“三核查”完成了对部分行业事业单位的统计调查任务。
一是从“四经普”清查库中核查信息。通过对“四经普”清查库中的单位按照行业代码进行搜索,调取了昌邑区全部行业代码为83、84、85,即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行业的单位信息,再对“执行的会计制度”进行排序,筛选出执行非企业会计制度的单位,进而得到了所需核查的对象。
二是与部门联合进行比对筛查。将初步确定的域内所需核查的企业名单与相关部门提供的名单进行比对,按照调查要求,确定了营业收入达到万元及以上的单位共计26户,录入到调查名录中。
三是发动乡(镇)街统计站人员进行实地核查。对市级以上直属单位,由各乡(镇)街统计站负责对域内单位进行实地核查,最终确定符合条件的单位有18户。
通过三个层面的核查,最终确定了昌邑区分局年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事业单位调查名录共计44户,圆满完成了此次全国性的统计改革工作任务,为全面了解掌握区域内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行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昌邑统计分局供稿
本期编辑:程英浩李思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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