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完善长效机制,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根据教育部《关于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学司〔〕3号)文件要求,我校在年继续面向农村和原贫困地区实施高校专项计划。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领导机构
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在吉林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管理,规范程序,由吉林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吉林大学年高校专项计划名,具体招生专业见附表。
三、报名条件
1.符合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考生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四、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考生请于年4月15日—4月25日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