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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松原市第三届临帖(碑)书法展征稿启事(截止时间:4.9)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彰显中华美学风范,繁荣发展书法艺术,全面展示松原市书法作者对书法经典碑帖的学习和研究成果,鼓励广大书法作者“植根传统、一家一帖,经典精临”,推动当代书法事业的繁荣发展,努力推出精品力作,今特举办“松原市第三届临帖(碑)书法展。”
一、主办单位:松原市书法家协会
二、征稿对象:全市18周岁以上书法爱好者。
三、作品要求:
(1)临摹、创作作品各一件。请在作品背后注明临帖或创作,需要邮寄的作者把作品放入一个信封,一次性寄出。不接受多稿、多次投寄。在征稿过程中不接受退稿、换稿。
(2)内容:临摹作品要求临摹历代经典书法碑帖,投稿时附上所临碑帖复印件及作品释文;临写作品内容完整;创作作品要求从临摹碑帖中取法,必须与临摹作品风格保持一致。
(3)规格:书体不限。尺寸为四尺整张以内(高不超过cm、宽不超过68cm)竖幅。不收手卷、册页作品。所有作品请勿装裱。请严格按照要求尺寸投稿,否则不予评审。
(4)限于人力,作品不退稿。
(5)填写信息:请在书法作品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作品书体、作品名称,注明临摹或创作。
(6)上交材料:所有投稿作品请一律附释文,自作诗词请在登记表中注明。认真填写《投稿登记表》,连同所临碑帖复印件、作品释文,随作品一并上交。信息不完整,不予评审。
(7)书写材料:为了高质量呈现作品效果,请使用专业书画用纸。评审主要考察作者的临摹水平兼及创作水准,不鼓励形式制作上过度拼接粘贴、染色做旧、故意涂抹等,否则在评审中将会受到减分影响。
四、评审及作者待遇
1、展览将评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8名,优秀奖15名,入展70名。
2、文字审读:评审中,加强对文字的审查,注重文字规范。创作作品,自作诗文优秀者,在同等艺术水准情况下,优先入展。
3、非会员书法作品入展,具备加入松原市书法家协会条件。入展及获奖作者将记入本人业务档案,进行积分奖励,作为优秀会员评选、专业人才选拔和邀请参加协会举办的专业展览和培训班等依据和参考。
五、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年4月9日结束,拒收逾期投稿作品。
六、收稿地址